各部门:
为鼓励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、项目开发活动,根据常信院[2003]97号文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经院务会讨论同意,决定对具有院级以上(含院级)科研立项的教职工,在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实行弹性坐班制。弹性坐班期间,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免于考勤。
一、审批程序:
凡具有院级以上科研立项、组织学生重大科技制作活动的教职工(或项目组),可由个人(或项目组)填写《教职工弹性坐班申请和审批表》,经部门审核后由院科研处核定申请人(或项目组)的弹性坐班期限,并报人事处 邮编:2131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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